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

发布时间:2025-02-10 09:45:14   浏览次数:

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


项目编号

项目名称

挂牌价格

挂牌时间

LSWZC25005

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

38.40万元/三年

2025210

2025221

出租方

基本情况

  

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

  

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西路566号

 

出租标的

基本情况

标的名称

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

所在地

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路南、岚山人民医院北门西侧

 

面积约(㎡)

成交后履约

保证金

(万元)

评估价格

(万元/年)

沿街房

87.98

5.00

12.80

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

1、 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,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;

2、 该项目承租要求详见

岚山人民医院房屋租赁要求(1).doc


,附件可下载;

出租行为

批准

批准单位

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

批准文件名称

关于同意区人民医院房屋公开招租的批复  

财资〔20252

批准日期

20251月20

评估备案情况

(如有)

评估机构

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(山东)有限公司

评估基准日

2024年1220

评估报告文号

鲁金丰咨报字(2024)第234号

标的评估值

12.80万元

交易条件

挂牌价格

38.40万元/三年

价款支付方式

分期支付(每年支付当年租金)  

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

1、该项目成交后不得转租;

2、意向承租方须承诺,在挂牌公告期间,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,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,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,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,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;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,否则视为违约。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,由承租方自行承担。

3、意向承租方须承诺,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,保护各项设施、设备免遭损坏,承担物业、维修及水电、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;

4、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,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、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;

5、意向承租方须承诺,如遇政府征收、政府拆迁、土地储备、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、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,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;

6、意向承租方须承诺,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,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。

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/承租权

不涉及

承租方资格条件

1、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。

2、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,且无行政处罚信息,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以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为准);
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。

保证金

设定

是否交纳保证金

交纳金额

5.00万元

交纳时间

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。

户名: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

开户行:招商银行日照分行

帐号:60390148551008800040

挂牌信息

挂牌公告期

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

挂牌期满后,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

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

20241220日至20251219

交易方式

动态报价

定时报价期:5个工作日

加价幅度:0.05万元

连续报价周期:1.5分钟

转让底价:12.80 万元/年


联系信息

联系单位

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

联系人

房经理

联系电话

0633-7892182